管理学院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条例
时间:2019-06-01 点击:
      一、成立管理学院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,由学院副院长、教研室主任、正副教授组成。副院长任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。 
    二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: 
    1、专业培养目标与特色定位
    2、专业教学计划审定 
    3、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
    4、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手段、教学方法与基本条件的建设 
    5、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与教学辅导资料建设 
    6、专业实践与实践基地的建设 
    三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基金: 
    申报获得的经费转设立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基金。 
     1、专业建设基金主要用于: 
    ⑴购置必要的教学、实验仪器设备的费用 
    ⑵改善专业办学条件(办公桌椅、文件柜、计算器、计算机、打印机、耗材等)的费用 
    ⑶购置专业图书资料的费用 
    ⑷开展专业建设调研的费用 
    ⑸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费用 
    ⑹专业教师短期进修费用 
    ⑺资助高水平的教材出版的费用 
    ⑻专业建设活动中的误餐加班费用 
    ⑼奖励优秀单位与个人的费用
     2、课程建设费主要用于: 
     ⑴课程教改教研活动费用 
    ⑵课程实训实践教学的费用 
    ⑶双语教学的备课补助费用 
    ⑷重点课程申报费用 
    ⑸考试改革增加的工作量费用 
    ⑹课程网站建设与维护费用 
    ⑺市内学术活动交通误餐费用 
